知識產權訴訟指南 | |
一、證據的準備 訴訟中經常發生證據滅失的情況,有的證據甚至不具備重復性,因此訴前證據準備充分、完整與否對訴訟的結果至關重要。 1、基本原則 知識產權訴訟的證據與一般民事訴訟有不同之處,其特點在于證據的證明目的在于對侵權行為的“固化”。因此,知識產權侵權訴訟的證據應以“固化”侵權行為為目的來進行。 2、一個完整證據的兩大必備要素:狀態、來源。 證據的狀態要切實符合侵權判斷的實體要求。 證據的來源要保證能證明其相對的行為人是被告。 以作為證據的被控侵權商品為例,證據應包括完整的外包裝、內容、結構、生產廠家、發票,發票內容應全面:產品名稱、型號、價格、銷售人。 公證及證據保全: ①必須進行公證的證據。 ②什么情況下可要求法院進行證據保全,以及必要的準備。 3、不同類型的知識產權侵權訴訟對證據的要求及在質證、認證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爭議。 所有侵犯知識產權訴訟必須具備的證據:權利證明、實施侵權行為的證據、侵權后果證據。 知識產權侵權訴訟均指控被告實施了侵權行為,一般來說,侵犯任何類型的知識產權行為都有兩種可能:行為直接產生了可固化的結果(如侵權產品、侵權書籍、侵權廣告等);行為本身即是侵權,不一定直接產生可固化的結果(如銷售、引誘他人泄漏商業秘密等)。證據要針對不同情況進行準備。 侵犯專利權糾紛中的證據。 a權利證明,證書,年費收據,合同 b產品,行為,注意包括全部技術特征,宣傳材料的效力 侵犯著作權糾紛中的證據。 署名情況、登記證書、合同 侵犯商標權糾紛中的證據。 不正當競爭糾紛中的證據。 ①商業秘密 ②標志性權利 ③其它不正當競爭糾紛 網絡取證應注意的問題。 涉外訴訟主體證據問題。
二、管轄的選擇 與一般的賠償、合同等民事案件相比,侵犯知識產權案件在管轄的確定上有更多的變量。一種侵權行為可能侵犯該權利項下的多項權利,一種損害的形成可能是不同主體的不同行為造成的,因此有多種可確定管轄的因素。 管轄確定上,在被告、案由、被控侵權行為、相關法律關系的選擇上可利用的因素。 合同與侵權的選擇 三、法律關系的確定 一個被保護的對象(產品或服務)可能存在多項知識產權,而每種知識產權均有各自的特點,正確選擇訴訟所適用的法律關系,即主張什么樣的權利,對訴訟結果訴訟利益的最大化至關重要。 商標權與反不正當競爭。 專利權與商業秘密。 著作權與“商品化權”。 違約之訴與侵權之訴。 反不正當競爭訴訟所能夠適用的范圍。 網絡案件可能涉及的知識產權。
四、如何確定賠償數額 知識產權案件賠償數額的確定一直是一個非常困難的問題,盡管理論界、司法界做了大量的研究與探討,但仍不能找到一個適用于所有案件的、可操作的具體辦法。故只能結合個案,對法官在確定賠償額時的一些思路,及可能對賠償額確定產生影響的因素進行介紹。 賠償數額的證據問題。
五、不同知識產權案件審理的重點及應對策略
1,雖然個案審理的側重點有所不同,但任何知識產權案件的審理都應包括以下的內容: ①權利是否存在及其保護范圍。 ②所指控的侵權事實是否存在。 ③所主張的被控侵權行為是否確實構成侵權,抗辯理由是否存在。 ④給權利人造成的損害后果、權利人所主張的救濟方式及程度是否合理。 2,不同類型的知識產權的審理重點及方式: ①侵犯專利權糾紛 a獨立權利要求權的保護范圍。 b被控侵權行為產品的技術特征。 c幾種抗辯理由可能產生的后果。 ②侵犯著作權糾紛 a署名、書稿、登記證書對著作權權屬的證明意義。 b如何證明作品的獨創性。 c如何確定被告的主體。 d明確被侵犯的權利屬于著作權下的哪個具體權項,以及明確被控侵權行為的性質。 e網絡著作權糾紛的特殊性 ③侵犯商標權糾紛 a商標類別在侵權判斷上的意義。 b如何進行商標與被控侵權標志的對比。 ④侵犯商業秘密糾紛 a如何確定被保護秘密的范圍。 b如何證明保密措施。 c如何證明不正當手段。 ⑤其它不正當競爭糾紛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的運用 ⑥專利無效行政案件 ⑦域名糾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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